县人大副主任巩宁带队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7-08-24

823,县人大副主任巩宁率人大第二执法检查组对县发改局、县国投公司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县城污水处理厂运行和环保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调研,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一系列的建议。巩宁在充分肯定被检查单位工作的基础上对上述单位提出5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环保工作,要记在脑里、放在心上;二是要对照部门环境保护职责分工,切实尽职履责;三是要对行业主管范围内发现的环保问题做到立行立改,科学制定整改方案,要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同时,针对问题要对症下药,合理分类,不能搞一刀切;四是要支持符合产业政策企业的发展,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五是要积极争取政策资金的支持,及时传达信息,更好地为企业和人民群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