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平武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开进老河沟自然保护区,现场审理了2起非法持有枪支案件。县人民法院院长申东作为主审法官亲自开庭审理案件,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长廖小舟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中,县人民法院院长申东依法使用简易程序巡回开庭审理二案,两起案件从开庭到宣判均耗时不到一小时。庭审现场,高村乡五一村三组村民李某、田某陈述了他们犯罪过程和内心深深的忏悔。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两案被告李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田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涉案枪支依法没收。宣判后,两案被告表示服判,不上诉;县人民法院院长申东、检察院检察长廖小舟与被告人及家属进行了深入交流,耐心回答了被告人的法律咨询,从法律法规层面对被告人提出了要求。
本次巡回审判活动是平武法院推行院庭长办案制与环境资源类案件巡回审判的有机结合。高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次现场庭审,组织乡政府机关干部、各村(社区)村组干部和群众代表60余人现场旁听,被告人家属也参加了庭审旁听,现场零距离接受了一次生动的环境资源保护和法律法规警示教育,增强了干部、党员、群众的法治观念,提高了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意识,巡回法庭良好的办案形象和效果得到了在场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身心受到洗礼的干部、群众纷纷表示:把警示教育课堂搬到庭审现场,用这种“看得见、感受得着”的方式开展警示教育更为直观、更具冲击力、更能触及灵魂,突出了法制教育的实效性;今后,要不断提高思想认识,筑牢思想防线,以案为警、以案为鉴,时刻自重、自警、自省、自律;要强化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主动学法,懂法、守法,学会用法,严守党纪国法,远离违法犯罪的“高压线”;要自觉提高保护环境资源意识,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保护好环境资源,保护好我们的家园;要主动积极参与法制教育宣传,让亲人和周围群众不断提高法律知识,知道法律的权威性,营造良好的遵纪守法氛围。(高村乡 供稿 编辑:新闻宣传中心 胡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