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方案(2017-2020年)
发布时间:2017-08-11

平府办发〔2017〕58号

  


平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武县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平武县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于你们,请遵照执行。

                                                                    平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31日         

    

 

 

 

平武县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方案

(2017—2020年)

    

为促进畜禽养殖业与生态环境保护健康协调发展,加快推进规模养殖场(小区)和专业养殖户的污染治理工作,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全县环境安全、促进畜禽养殖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推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主要污染物减排为主线,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执法监管、加强科技支撑,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快构建起种养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全面摸清我县畜禽养殖污染状况,建立健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监督体系;大力提升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的科技支撑能力,力争在2017年年底前,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和专业养殖户全面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到2020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5%。从根本上解决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畜禽养殖污染问题。

三、主要任务

(一)严格落实《平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武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平府办发〔2017〕34号)精神。

全县限养区不准新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或发展养殖专业户。控制畜禽养殖规模,实行减量提质工程,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适当发展规模适度、设施先进、标准化程度高的规模养殖。同时要配套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消纳土地,以种定养,实现畜禽污染综合利用。

(二)加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配套,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指导全县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和专业养殖户科学完善配套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到2020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5%。

(三)严格执行环境评价,建立健全畜禽养殖污染监管制度。

按照环评内容和要求,对必须做环境影响评价规模化养殖场(小区)依法依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做到环评验收合格后才投入使用;采取联合监督、专项监督和日常性监督等多种方式,切实加强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执行力度。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成立平武县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农业局局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分管负责人和各镇乡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农业局,由县农业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是成立技术督导小组,提供技术保障。由县农业局组织技术人员成立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技术督导组。技术督导组负责全县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和专业养殖户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技术指导和宣传培训工作。

(二)加强法律法规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通过发放告知书、培训等方式加强全县辖区内畜禽养殖环保的科学普及、舆论宣传,让群众认清畜禽养殖环保的重要性,大力宣传污染防治工作的意义,让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参与到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中来。

(三)加强监督管理。

一是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各乡镇要全面摸底排查辖区内存在环保问题的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和专业养殖户。

二是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监管。根据摸排情况,各乡镇要建立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监管台账,对存在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间、限期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制”。

三是加强“回头看”,对已整改完成的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和专业养殖户要不定期开展再督查,确保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成效,做到治理工作不回流、不反弹。

四是加强逗硬考核。全面落实全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四个责任,即环保局统一监管责任、农业局服务指导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养殖主体治污主体责任,其中各乡镇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域内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建立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考核制度,做到监管到位、指导到位、服务到位、考核到位,有序推进全县畜禽污染综合治理,实现粪污综合利用。

(四)加强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和服务。

一是优化养殖产业总体布局。合理规划畜禽产业发展,科学确定畜禽养殖的品种、规模、总量等。

二是建立健全种养循环发展机制。采取“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实行以地定畜,科学核算区域载畜量,确定环境承载能力,实行养殖总量管控。按畜禽排泄量和外部消纳量(处理量)相配套的原则,实施种养结合、以种定养、以养定种。

三是按照“发展循环农业”的要求,对于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农产品加工废弃物等进行肥料化、能源化、材料化、饲料化充分利用,探索循环农业发展新模式,促进农业生产清洁化、资源化和循环化;经过畜禽养殖—粪便—沼气—有机肥—无公害农产品生产链;建立畜—沼—果,畜—沼—粮等作物生态农业模式。整县推进粪污综合利用工作。

五、具体安排

第一阶段(2017年1月1日—2017年7月31日):召开畜禽养殖环保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工作,向养殖场(户)发放告知书并宣传培训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全面摸排畜禽养殖场(户)环保情况,对有问题的养殖场(户、小区)下发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整改。

第二阶段(2017年8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对全县养殖专业户、规模养殖场进行畜禽粪污综合治理技术培训,并指导养殖户建立畜禽养殖粪污利用记录;建立全县畜禽养殖粪污问题监管台账,以销号制督促养殖场按期完成整改;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督查工作;确保全县畜禽养殖场(户)无直排情况发生。

第三阶段(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全面完成整改,继续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成效,确保污染治理不反弹。

第四阶段(2019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全面建成我县粪污资源化利用体系,建立有机肥厂,集中收集、处理、使用、管理全县养殖废弃物,全县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通道全面打通,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得到有效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