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二五”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情况
(一)成立机构,明确责任。“十二五”期间,为全面提高处置各种突发性公共事件、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市城乡规划局成立了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做到了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工作到位。同时成立了以年轻同志为骨干力量的地震志愿者救援队伍,确保一旦地震发生能够在最短时间内以最快速度展开自救和互救,以最大限度地减轻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二)加强学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安全意识,通过编印相关资料组织各部门学习和组织基本知识答题活动,扎实开展了火灾、地震、水灾等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倡导和抓好全员应急安全文化教育,使大家全面、深入地了解和掌握有关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度和要求,增强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法制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努力营造“应急安全我有责”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应急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局应急预案,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应急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位突发事件安全应对工作负直接责任,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要求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切实做到抓突发事件有章可循。
(四)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落实。市城乡规划局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加强规划编制,强化规划管理,切实将应急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在编制规划过程中充分考虑防震减灾、防洪排涝、加油加气站、危险化学品仓库及输油输气管线相关布局问题。
1.全面提高地震灾害的综合防御能力。项目审批中严格要求我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必须达到抗震设防要求,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的、已经建成的建(构)筑要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并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
2.强化对燃气设施建设的规划管理。针对我市目前存在的地下管线规划审批管理较为薄弱的问题,市城乡规划局目前已制定完成《绵阳市地下管线工程项目规划管理流程试行办法》,切实加强市政管线工程规划管理的工作力度,进一步明确了对地下管线工程项目的规划审批各个环节进行规范管理的具体要求。
3.积极参与我市的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在2015年排查行动中,我市现已排查发现油气管道安全隐患38处,其中涪城区35处,游仙区3处。市城乡规划局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迁改线路的规划工作,多次与建设单位进行现场踏勘,拟定迁改线路方案,同时与市住建局对接,加强了对迁改线路的规划符合性审查,目前已办理11处管道迁改的规划手续。
4.及时编制城市燃气及加油加气站的专项规划。统筹规划燃气管道及场站设施,合理布局燃气管线和站点,增强燃气规划的科学性和前瞻性。目前市城乡规划局已完成燃气专项规划编制,并已与市住建局编制的燃气发展规划进行了技术对接。依据专项规划,市城乡规划局将规划确定的燃气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城市黄线管理,作为城镇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不得擅自改变用地性质或改作他用。严格按照《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市政工程规划审批对燃气管道方案进行审查,认真踏勘现场,确保燃气管道与其他管线、建(构)筑物的间距符合安全规定要求。
二、“十三五”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通过本预案的编制和实施,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依法建立健全市城乡规划局应急管理长效机制,形成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科学合理的应急管理体制;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为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有五方面,即自然灾害、信访异常事件、安全事故、火灾事故、公共卫生事件。
1.自然灾害方面。主要是指因暴雨、地震、雷电、龙卷风等自然灾害。
2.信访异常事件。指发生人员较多的群体性上访,或部分上访人员受到意外伤害、自杀、杀人、引燃危险品、冲入办公楼实施暴力等,损坏办公设备,工作人员受到极大威胁,严重影响办公秩序,造成受伤或死亡。
3.安全事故。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办公室内外发生爆炸、高空坠物、自来水管道破裂等事故,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造成办公设备遭到极大损坏,工作人员受到极大威胁,造成人员受伤或死亡;另外一类是局机关工作人员外出期间发生安全事故。
4.火灾事故。火灾事故主要是指电线陈旧、电线短路、电火花、电弧、照明灯、电热器具、烟头等引发的火灾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5.公共卫生事件。主要是因饮用水污染、传染病等造成工作人员中毒或受传染,出现呕吐、腹泻、头晕等不适症状,甚至出现抽搐、昏厥、心跳停止等严重情况,严重影响工作秩序。
上述事件并不完全是孤立的,有时相互交叉和关联,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的其他类型事件。
(三)建立完善组织机构
1.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要在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的正确领导下,密切配合市应急办和各专项指挥部,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局主要领导要及时到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集结。
2.根据工作职责分工,调整完善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局办公室负责处理有关的日常事务。
3.成员职责与任务分工。在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正、副组长应立即到达现场,指挥做好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成员科室的工作人员,要按照预案分工和本科室职能,认真履行职责,完成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任务;负责保持与上级归口部门的联系,及时请示报告,确保指令畅通。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具体的综合协调、现场处理以及善后处理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根据领导小组的指示,负责协调相关科室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搞好人力、物资的调度;保持与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和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和汇报最新动态,传达领导和上级部门指示。
(四)处置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预防在先、依法管理、依靠科技”的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坚持预防在先的原则。把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加强基础工作,完善网络建设,增强预警分析,做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各项准备工作。
3.坚持依法管理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4.坚持依靠科技的原则。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提高应急处理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
来源:绵阳政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