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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半年平武县城乡居民收支分析
发布时间:2017-08-02

    2017年1-6月,平武县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621.9元,较去年同期增加711.5元,同比增长10.3%,增速高于全市1.8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964.7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211.4元,同比增长9.5%,增速高于全市1.5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224.2元,较去年同期增加512.3元,同比增长10.9%,增速高于全市1.6个百分点。农村居民收入增速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速1.4个百分点。
    一、居民收入增长情况
        

   (一)工资性收入稳定增长。1-6月,全县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4579.2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64.9元,增速8.7%,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1%,是居民收入增长的最主要动力。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8746元,增速7.3%,占城镇可支配收入的62.6%;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3004.1元,增速10%,占农村可支配收入的57.5%。
  (二)经营净收入较快增长。1-6月,全县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1690.5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08元,同比增长14%,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2.2%。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2922.2元,增速15.2%,占城镇可支配收入的20.9%;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1224.8元,增速12.8%,占农村可支配收入的23.4%。
  (三)财产净收入平稳增长。1-6月,全县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115.2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0元,增速35.2%,占可支配收入的1.5%。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339.5元,增速26.1%,占城镇可支配收入的2.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30.4元,增速91.3%,占农村可支配收入的0.6%。
  (四)转移净收入持续增长。1-6月,全县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1237.1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8.6元,增速9.6%。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1956.9元,增速9.1%,占城镇可支配收入的1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964.9元,增速9.9%,占农村可支配收入的18.5%。
  (五)城乡收入比继续缩小。1-6月,全县农村常住居民收入增长继续领跑城镇常住居民收入增长,城乡收入比继续缩小。全县农村居民收入增速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速1.4个百分点。
    二、居民消费支出情况
 


 

    (一)消费支出增长总体平稳。1-6月,全县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499.7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60.9元,同比增长9.2%。从消费八大类看,1-6月全县居民消费支出呈全面增长态势。在全体居民人均消费中,食品烟酒消费为2125.2元,增长9.9%;衣着消费为535.8元,增长11%;居住消费为922元,增长8.2%;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为417.6元,增长10.2%;交通通信消费为564.1元,增长8.2%;教育文化娱乐消费为343.2元,增长6.9%;医疗保健消费为420.3元,增长5.4%;其他用品和服务消费为171.6元,增长13.6%。
   (二)八项支出中,“衣、食、住、行”依然是平武居民生活消费支出的主体。1-6月,平武县居民人均食品烟酒、衣着、居住、交通通信四类消费占总生活消费的75.4%,是居民消费的主体。在这四大类消费中,城镇居民消费为6990.1元,占城镇生活消费的75.2%;农村居民消费为3072.39元,占农村生活消费的75.6%。 
    (三)居民生活支出与收入比,农村高于城镇。1-6月,全县居民生活消费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72.2%。其中,城镇居民支出收入比为66.6%,农村居民为77.8%,高于城镇11.2个百分点。
    三、住户调查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乡镇对该项工作不够重视,辅助调查员态度消极,常常迟报账本及账本数据审核不仔细,编码不准确,部分账本收支有涂改而未让记账户签字确认,对记账户记账工作培训不到位等。影响全县整体数据质量,给两项收入的上报与分析工作带来很大的障碍。
    (二)两项收入增长长期无支撑材料,目前主体责任部门提供的收入增长计划方案较少,无任何乡镇(社区)提供收入增收亮点材料。
    (三)记账补贴过低,记账户配合程度不高。调查户记一段时间,多数就不愿意再记,原因是天天记账麻烦,认为记账是一种负担,记账好坏与自己关系不大以及补贴过低;瞒记、遗漏等数据不合乎逻辑的现象屡见不鲜,数据质量受到严重影响。
    四、2017年下半年工作建议
    (一)切实加强新一轮调查样本管理
    2017年为新一轮样本轮换之年,我县将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2017年住户调查样本轮换抽样框更新和摸底调查方案》,科学抽选调查样本,依规开展样本轮换工作,严格按程序进行样本维护,严禁虚造样本,严禁随意换户,切实保证调查样本代表性,为2018年新一轮样本正式调查打好基础。
    (二)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扎实做好数据采集上报
    统计调查人员要积极收集调查背景资料,深入了解本县生产、市场和政策实施情况,按时到村入户、耐心宣传动员、提高调查对象配合程度,要做到账实一致、机账一致,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准确,在上报过程中不走样、不失真。
    (三)定期开展基层基础工作检查
    要制定科学的工作检查计划,合理安排检查进度,定期开展数据质量自查,深入实地,到村入户,高标准,严要求,重点检查基础工作的规范性、调查资料的完整性和源头数据的真实性,并做好检查情况的登记,及时将检查结果反馈乡镇(社区),并妥善保管检查相关资料。
    (四)加大培训力度
    按照市队“逐级培训”要求,组织开展调查人员业务培训,每个季度定期组织开展一次业务培训会,着重提升调查人员执行调查制度方法的能力和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