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7年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省级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15
四川省平武中学: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追加下达2017年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省级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教〔2017〕168号)文件,现下达你单位2017年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18.71万元。支出列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50204高中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进一步促进普通高中事业发展,切实缓解普通高中经费紧张,从2017年起将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省级补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00元提高至400元,核定我县2017年普通高中学生人数1871人,全年应补助公用经费74.84万元,已下达56.13万元,此次下达18.71万元。
二、请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中教育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教〔2017〕13号)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涉及政府采购事项,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平武县财政局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