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职业高级中学: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17年第二批中职免学费和助学金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教〔2017〕151号)文件,结合2017年春季学期享受中职免学费政策平均人数,全年预算我县中职免学费中央补助资金59.19万元,已下达58.96万元,本次下达你单校2017年中职免学费中央补助资金0.23万元;全年预算我县中职助学金中央补助资金50.35万元,已下达50.35万元。支出列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503职业教育”相关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加快预算执行,此次暂按2017年春季学期应享受中职免学费、助学金的学生人数,分配下达中央第二批中央补助资金,省级补助资金暂不调整;2018年再根据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和技工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核定的平均免学费人数对中央和省补助资金据实结算,多退少补,并与2018年补助资金品叠下达。
二、请严格按照《四川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川财教〔2017〕49号)和《四川省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川财教〔2017〕12号)等政策规定,做好中职免学费和中职助学金政策资助对象的认定工作,优先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资助范围。
三、要严格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保证学生信息的准确性,进一步推动电子注册制度,对全日子和非全日子学生实行分类注册、分类管理、及时准确填报学生学籍异动信息,坚决杜绝“双重学籍”现象,保证学生基本信息的完整和准确。
四、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财政部门将会同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物价、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对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落实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禁“一边免费、一边收费”,杜绝通过虚报学生人数套取补助资金以及挤占、挪用、滞留资金等行为的发生。
五、学校必须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支出,建立健全会计账簿,规范会计核算,做好财务管理等基础性工作,确保免学费和助学金使用规范。省财政厅 教育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适时启动中职免学费和中职助学金专项检查或绩效评价工作。
特此通知。
平武县财政局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