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广播电视)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05

平武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预算(广播电视)的通知》(川财教 [2017]162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17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广播电视)48万元,支出列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70499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直播卫星公共服务,直播卫星设备购置按照每户100元的标准核定,我县建设任务4800户,补助金额48万元。

 

  二、请严格按照《财政厅 省委宣传部  文化厅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转发〈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财教〔2016〕134号)文件要求,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涉及设备购置,请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财政将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规定严肃处理。 

 

                                                平武县财政局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