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财政局关于下达免除普通高中学杂费市级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02

四川省平武中学:

 

  根据绵阳市财政局  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下达平武县免除高中阶段学杂费市级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绵财教〔2017〕99文件,现下达你单位免除高中阶段学杂费市级补助资金31.89万元,支出列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50204高中教育”相关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绵阳市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支持平武免除高中阶段学杂费”精神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2017年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绵府办函〔2017〕47号)要求,我县从2017年秋季学期起全面实施免除普通高中学杂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元,资金来源为省、市、县三级财政承担。

 

  二、请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及时做好免学费退付工作,对于挤占、挪用、滞留、截留、套取专项资金等行为,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以及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平武县财政局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