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01

四川省平武中学:

 

  为确保公办普通高中顺利运转,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下达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教〔2017〕)197号文件,现提前下达单校2018年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省级补助资金31万元,支出列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50204高中教育”相关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将根据普通高中在校学生人数据实核定补助资金额度,并相应等额减少安排。

 

  二、请严格按照《四川省普通高中教育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教〔2017〕13号)文件,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主动接财政、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涉及的政府采购请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平武县财政局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