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02

平武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绵阳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散杂居少数民族工作的意见》﹙绵委发〔2004〕4号﹚、《中共绵阳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快速、健康和谐发展的意见》﹙绵委发〔2006〕5号﹚精神,根据绵阳市财政局 绵阳市民宗局《关于下达2017年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绵财行〔2017〕51号)现下达你单位2017年市级少数民族工作机动金1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支出列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12304民族工作专项”相关科目。

 

  请严格平武县财政局  平武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印发《少数民族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平财行〔2014〕14号),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请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涉及工程项目请按工程招投标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2017年市级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预算安排表平财行〔2017〕131号-2017年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 副本.xls

 

                                                   平武县财政局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