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
1、申请见习对象:毕业后未实现就业且进行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
2、申请程序:见习毕业生向平武县人才服务中心提出参加见习申请。
申请需提供资料:《就业失业登记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和《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受理申请,进行审核,将审核结果告知申请人,并于见习毕业生和见习基地对接落实好相关见习事务后,将有关情况送平武县就业局汇总,就业局对其中符合条件并参加就业见习的毕业生纳入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管理。
3、签订协议:人才服务中心根据见习毕业生的愿望和见习基地的岗位需求,向见习基地推荐见习毕业生,签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并由见习基地报人才服务中心备案后生效。
4、见习考核:见习期满后,见习基地根据见习毕业生的实际表现和工作能力,出具《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考核鉴定书》,作为用人单位招用、聘用的依据之一;见习毕业生根据见习期间基地教育管理情况,填写《高校毕业生就业见
习情况反馈调查表》,作为对见习基地和承办单位的考核评估依据。
二、高校毕业生报到
1、持毕业学校指定回县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绵阳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介绍信》,在当年12月1日前到人才中心登记;
2、填写个人基本情况;
3、办理学籍档案登记;
4、根据个人志愿选择相关人事代理.
三、人事代理
1、平武籍的高校毕业生学籍档案到平武人才服务中心后,本人持身份证、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到人才中心申请人事代理;公招的事业招聘人员持人社部门招聘通知、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到人才中心申请人事代理;
2、填写人事代理登记表选择人事代理事项;
3、经办人审核签字;
4、按代理事项缴费(人事代理费108元);
5、交回各种资料领取人事代理手册;
6、年审、代理期满及时延续和解除(年审费36元/年)。
四、档案转接
(一)、档案转入:
1、平武县人才中心开具“调档函”;
2、到档案所在地办理档案转接手续。
(二)、档案转出
1、持档案接收地人才中心开具的《调档函》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由父母代办的持档案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办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在职的事业招聘人员和服务期未满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还需持人社部门的辞职文件。
2、到人才中心办公室办理案管理等手续;
3、到服务大厅交纳规定费用(档案管理费36元/年);
4、到档案室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五、办公地点: 平武县人社局B栋307室。
人才中心主任: 唐艳琼
股室电话: 8898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