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旧堡羌族乡双泉村党员向东,在实施项目过程中违规向业主单位工作人员送现金,其行为违反了党的廉洁纪律。2017年9月,县纪委决定给予向东同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黄羊关藏族乡红星村原村主任马永树,以制作假项目资料的手段套取项目资金,其行为违反了党的群众纪律。2017年9月,县纪委决定给予马永树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3.黄羊关藏族乡红星村文书何平,以制作假项目资料的手段套取项目资金,其行为违反了党的群众纪律。2017年9月,县纪委决定给予何平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4.龙安镇青玉村党支部书记王兵,在龙安镇人民政府青玉村九绵高速征地工作组工作时,违反规定对抢栽苗木进行了认定登记,明显有失公平,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其行为违反了党的群众纪律。2017年9月,县纪委决定给予王兵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龙安镇青玉村主任薛福斌,在龙安镇人民政府青玉村九绵高速征地工作组工作时,违反规定对抢栽苗木进行了认定登记,明显有失公平,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其行为违反了党的群众纪律。2017年9月,县纪委决定给予薛福斌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龙安镇青玉村民兵连长陈少云,在龙安镇人民政府青玉村九绵高速征地工作组工作时,违反规定对抢栽苗木进行了认定登记,明显有失公平,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其行为违反了党的群众纪律。2017年9月,县纪委决定给予陈少云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7.徐塘羌族乡平沟村支部书记杨仕富,在组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时,组织不力,履职不到位,导致选举多次无效,造成不良影响,其行为违反了党的工作纪律。2017年9月,县纪委决定给予杨仕富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8.徐塘羌族乡平沟村烧房组组长陈林,在徐塘羌族乡平沟村村委会换届选举时,擅自填写他人选票进行投票,其行为违反了党的组织纪律。2017年9月,县纪委决定给予陈林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9.平南羌族乡华光村党员唐清春,违规占用村集体资金,不思进取追求低级趣味,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其行为违反了党的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2017年9月,县纪委决定给予唐清春同志党内警告处分。责成平南羌族乡华光村支部对唐清春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