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2017年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七)
发布时间:2017-12-25
1.平武县坝子乡白鸭村村主任王琴,长期拖欠白鸭村群众欠款,未公开村两委党务、村务、财务且整改不力,其行为违反了党的群众纪律。2017年12月13日,平武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王琴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平武县阔达藏族乡阔丰村黄连溪社社长罗兴香,在上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时优亲厚友,为亲属重复上报,其行为违反了党的群众纪律。2017年12月19日,平武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罗兴香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3.平武县龙安镇义佛山村党支部书记胡兴斌,未经村集体讨论和上报相关部门批准,擅自挪用项目资金,其行为违反了党的群众纪律。2017年12月19日,平武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胡兴斌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4.平武县大桥镇田坝村党支部书记李宗模,在评定田坝村贫困户时违反相关规定和工作要求将其母亲评定为贫困户,其行为违反了党的廉洁纪律。2017年12月13日,平武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李宗模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5.平武县土城藏族乡土城村党支部书记张仁军,未经集体讨论擅自撤销村社干部职务,组织换届选举时,审核把关不严,导致选举违反《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相关规定,其行为违反了党的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2017年12月13日,平武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张仁军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平武县南坝镇社区党支部党员胡生雄,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其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规定。2017年12月13日,平武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胡生雄留党察看一年处分。